1证券简称:龙源技术证券代码:300105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十一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一、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以下简称“《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文》)(以下简称“《171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号文》)(以下简称“《102号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以下简称“《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5号指南》”)和《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二、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4.0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321.60万股的2.9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3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8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